近日,出于防止泄密、加强专利保护等原因,科技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家科技计划中的成果管理工作。
据科技部有关人士介绍,该规定通过明确重大成果的界定标准,要求在成果报告、信息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对重大成果的管理。此外,区别于一般性科技项目,规定对于重大科技项目在落实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提出了特殊要求。
该规定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经科技部授权或委托行使部分计划管理权限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机构,科技部内计划管理机构、成果管理机构和新闻宣传主管机构,在其涉及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事项中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责任到位。
该规定强调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对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各个主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有效掌握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产出情况;
实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发布制度,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发布及管理,定期或按需进行重大成果新闻发布,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的发表,涉及重大成果的学术报告和论文专著发表情况要向科技部报告;重大项目要落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档案和仪器设备的管理,推动资源共享;
要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扩大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影响,形成有利于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氛围。
该规定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视情况停止其1~2年申报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个计划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责任机制,保证规定的切实落实。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3-07-15